泊头职业学院教师招聘培训及考核办法(试行)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14 12:18:21
泊头职业学院教师招聘培训及考核办法(试行)
    教师队伍建设是学院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青年教师是学院的希望,注重青年教师的培养,努力提高青年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使其成为学院教育教学的生力军,是学院长期的、战略性的工作。多年来,学院在员工选聘、岗前培训、综合考评等方面做了很多探索性工作,已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为总结经验,不断改进,逐步完善,使其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职条件
为满足学院事业不断发展的人才需求,为填补离、退教师空缺岗位,解决师资数量不足,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的可持续发展的师资队伍,每年需要招聘一批新大学生。新大学生以硕士研究生为主,特别紧缺的学科可稍放宽条件,也应为211院校或知名大学优秀本科生。
二、招聘流程
系部用人单位每年十一月份报人员需求计划(学科、专业、人数),由人事处汇总后报学院审批,十二月份通过网站、微博等方式发布招聘信息,然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网上招聘或参加双选会。
首先通过简历筛选确定初试人选,通知试讲时间地点。然后招聘评委会进行面试(选定试讲内容、讲课20-30分钟)。第二环节是主考官及评委提问1-2个问题现场交流,评委记录听课内容,综合评价,打出相应分数然后集体评议,根据综合素质,确定聘用人选,签订三方协议。
三、岗前培训
1、培训目的:热爱教育教学事业,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师德修养;了解泊头职业学院的传统文化及教育理念,培养勤奋扎实工作作风;熟悉教学常规,认真备课,站稳讲台,做一名合格的教师。
2、培训对象:新签约的大学生参加全程培训,通过公开招聘入编的和新调入我校的员工只参加第一个环节集中培训部分。
3、培训方式:每期培训从暑假开始,历时一年。分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两个环节。
集中培训:安排在八月份开学前进行,主要内容为校情校史简介,教师基本素质、教育理念、教学常规、班级管理常规讲座,还有拜师签字仪式等。集中培训结束后,人事处签发的《新教师系部报到证》去用人部门报到。
专题培训:根据学院的教学总体活动穿插进行,每阶段确定一个培训主题。主要包括学生管理工作专题、青年教师成长专题、师德师风教育专题、教师技能比武专题、读书及演讲比赛专题等。
4、具体要求:根据人员数量,划分培训小组,确定小组负责人。采取分散和集中相结合、规定内容和自选内容相结合的方式,要求有记录,有考勤,有总结。
四、相关待遇
1、工资:新教师入职后的第一学期为试用期。
(1)试用期工资:硕士研究生月工资2500元,加教学工作量补贴。本科生工资2200元,无工作量补贴。
(2)协议工资:硕士研究生2800元,加工作量补贴。本科2500元,工作满一年后加工作量补贴。
非特殊岗位或特殊人才,严格控制二本学历以下人员。确因需要而聘用此类人员的,工资暂定1500元,以后视具体情况再作调整。
2、社保:与学院正式签订《三方协议》或聘用合同的老师,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后,开始缴纳“五险一金”。
3、入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学校有计划、分批次的设岗,参加沧州市的统一公开招考。本科学历是否设岗,根据学院人员紧缺情况由学院党委会讨论决定。
五、签约、考核及奖惩
1、合同:为规范用人用工制度,加强管理,实行聘任制,以合同的方式加以约束和规范。合同条款及形式以沧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提供的样本为主,视情况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2、考核:新教师按各自工作的系列参与年终考核。人事处根据系部所报数据,统计、整理新员工考核排名,最终结果将与个人奖惩和工资待遇挂钩。
3、奖惩:年终考核优秀的,学院划分指标,给予奖励,颁发证书和奖金。有重大失误或给学院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学院规章制度处罚。
4、解约:根据年终考核所得分数按系列从高到低排列,对后三名进行诫勉谈话,排名最后的视情况可调离原岗位重新安排工作,不服从安排的可与其解约。在新岗位工作后,第二年考核仍处于后三名的,与其解约。
5、本规定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人事处。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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