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师型教师认定与培养的实施方案(试行)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14 12:14:54
泊 头 职 业 学 院关于双师型教师认定与培养的实施方案(试行)
    为加强专业课教师队伍建设,更好地适应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评估和人才培养方案,提高专业课教师业务能力,结合我院的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
    “双师素质”教师是高职教育对专业课教师的一种特殊要求,即专业课教师具备两方面的素质和能力:一要教师素质,具有较高的文化和专业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教学、教研及教学能力和素质;二要技术人员素质,有广博的专业基础知识,熟练的专业实践技能,一定的组织生产经营和科技推广能力,以及指导学生实践创业的能力和素质。
    1、我院在职员工,具有高校系列教师资格证,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讲师)及以上的专职兼职教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取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如工程师、会计师等;
取得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如建造师、律师、注册会计师等;
取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证书;
取得高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如化验工、计算机系统操作工、制图员等;
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担任学前教育专业课程的老师同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
    2、我院在编在岗教师,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讲师)及以上的专职兼职教师,经学院指派完成下列工作任务之一的:
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
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作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验的;
经学院批准结合教学实践,带队到相关企业、工地进行生产实习;脱产到企业进行生产实践;或到相关企业实践学习,以上合计时间近五年内不少于两年的(需出具企业证明和学院教学档案材料)。
参加与企业合作办学,接受专门技术培训的,有企业单位出具的进修评语、成绩,经学院认定,达到掌握相关技术(应用)水平的。
    3、在其他单位从事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取得行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调入我院任专任教师,工作满二年,且年终考核为合格以上人员的。
    二、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程序
    l、申请人填写《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表》,附以下材料之一:
①专业任职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②经企业单位签章的工作经历、业务鉴定、评语、成绩等证明材料。
③经教务处核定的实践教学工作量,或脱产培训时间,提供相应的教学档案材料。
④经科研处确认的应用技术研究成果相关材料。
⑤经教务处认定的校内实践基地建设和设计安装项目材料。
2、系(部)填写推荐意见,盖章。
3、报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查,送学术评定委员会认定。
4、学院行文并颁发双师型教师资格证书,认定材料存人本人业务档案。
    三、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措施
1、根据每个专业应有双师素质教师基本数量的评估要求,各系要制定好双师素质教师发展规划,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好落实。
2、要求专业课教师结合本专业,面向生产第一线,进行脱产培训;或参与工程项目设计与建设;或到相关企业实践学习;或参加各种与本专业相关的技能培训和考核。学院将此项工作纳入教师业务考核范围。
3、各系(部)应有计划的组织安排专业理论课教师,轮流参与实验室建设和承担实验、实习教学任务。年轻教师每年承担实验、实习教学任务不得低于专业理论课时的三分之一。
4、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参加实践能力轮训。轮训计划须经教务处汇总、报有关院领导批准。
5、学院鼓励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且已取得讲师及以上任职资格的教师通过考评结合的方式取得第二职称。
    四、双师素质教师奖励办法
1、教师参加本专业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行业特许资格考评,在取得相应的技术职称证书或行业特许资格证书后,学院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
2、双师素质教师每月增加课时补贴100元。
3、在职称评聘时,双师素质教师有加分优惠政策。
4、学院选拔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时,双师素质教师优先推荐。
5、在业务培训学习、科研课题立项时,条件相似的情况下双师素质教师优先考虑。
    五、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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