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职业学院 关于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6-23 12:41:18

(一)学习时间总体安排
  教学活动时间:原则每学期教学活动20周,其中考试和机动每学期2周;
新生入学推迟1周,入学教育、军训安排2周。
(二)课内总学时
  课内总学时一般要求在1600~1800学时(语言类、设计类专业一般不超过2000课时),实践教学环节一般不低于教学活动总学时的40%,总学分120-140学分左右,周学时控制在26学时左右(选修课一般安排在下午7、8节课和晚上或周六日进行)。课内总学时包括必修课及选修课(限选课、任选课),但不包括实践教学环节及“形势与政策”课。
(三)课程设置及学时比例
1、公共课(包括两课、外语、体育、职业生涯与就业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公共选修课等)不超过30%;专业课不低于70%[专业基础课不超过40%,专业课(包括专业选修课)不低于30%]。必修课约占85%;选修课约占15%(包括限选课和任选课)。
2、要求第六学期全部进入实习岗位。
3、计算机基础课根据专业可以不同安排课时。
4、思想政治课安排在第一、二、三、四学期。前两个学期的教学内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三、四学期为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概论部分,每学期2课时(马哲可以开在第五学期选学)。
5、形势与政策课纳入两课正常教学中或安排业余(建议借鉴其他学校方法,以讲座形式进行)时间进行。
6、外语  
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英语课可采取两种方案:
  方案:课内教学安排在第一、二、三学期,周2学时。第四学期,周2课时,根据专业需求,不同专业可以采取不同形式开设,可以开设专业英语、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安排英语早自习、课外活动、讲座、辅导等多种学习形式。
7、体育安排在第一、二、三、四学期,周学时均为2课时。第三、四学期体育课堂教学  为一课时,另一课时以阳光体育形式在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学生进行体育锻炼。
8、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要列为必修课,在第5学期开设(第5顶岗实习的专业在第3学期开设),课时数为36左右。
军事理论课要列入必修课。课时数为36左右,以讲座形式分别安排在相应教学中,开设在第一、二、三、四学期。
9、普通话列为必修课(不低于18课时),开设在第二学期。
10、专业选修课一般安排在第四、五学期(每门课程的课时数一般在36-72课时之间)。
11、集中实践教学(包括课程实习、生产实习、综合实训、毕业实习、社会调研、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和答辩等)不少于30周,每周折合为26学时。集中安排的实习实训课程每天按6学时计算。
(四)学分计算方法
学分根据课程难易程度和教学环节的不同进行折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理论课(含实验):学分数=课内总学时/18。  
2、单独开设的实验课、上机、体育课:学分数=课内总学时/24。
3、实践性教学环节(实习、实训、毕业实践等):
实践周数≤10周时,学分数=实践教学周数;
实践周数>10周时,学分数=10+(实践教学周数-10)/2。
4、社会实践:2学分。
5、军训与国防教育:2个学分。
6、根据课程在专业中的地位、难易程度可适当加权; 
学分计算的最小单位为0.5,折算方法是2舍3入,7退8进。
(五)几项说明
1、各系或相近专业(群)应建立课程平台。
2、跨学期的课程按每学期计算学分,标注(一)、(二),如:高等数学 (一)、高等数学(二)。
3、每学期考试课程一般为4~6门。
教务处
201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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