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关于开展第二届河北省职业院校在线精品课程征集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3-25 15:47:37
冀教职成函〔2020〕7号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届河北省职业院校在线精品课程征集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辛集、定州)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各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河北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要求,促进全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我厅委托河北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开展2020年河北省职业院校在线精品课程(以下简称“省在线精品课程”)征集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评选范围和目标
加强职业教育在线资源建设,以受众面广量大的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程,以及“1+X证书”课程、服务冬奥培训课程和面向退役军人、新型职业农民、农民工、下岗职工、在职幼儿教师、乡村医生、家政及养老从业人员等群体教育与培训需要的课程为重点,开发认定一批学分互认、共建共享的通识课程和专项技能教学模块,提高课程供给精准度。建设一批体现现代化教育技术水平、先进教学理念和教学手段,满足教与学需求的优质在线精品课程。
二、征集评选的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贯穿活动始终。根据评选结果择优扶强、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最终构建国家、省、校三级在线精品课程建设体系。
(二)坚持学校责任主体的原则
学校为在线精品课程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制订建设规划,明确目标,责任到人。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内外协作,集成创新,强化传统优势,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经验,加强现代信息化技术在教学中的运用,主动适应学习者个性化发展和系统化终身学习需求。
(三)坚持建设与共享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应用驱动、建以致用,采取“学校主体、政府支持、企业参与”的方式,集聚优势力量和优质资源,不断完善课程运行和共享平台“河北省职教云平台”,建立精品在线课程和平台融合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坚持信息安全的原则
加强规范管理,明确责任,规范在线精品课程建设程序。充分利用第三方的监督和评价,完善课程内容审查制度,加强教学过程和平台运行监管,防范和制止有害信息传播,保障平台运行稳定和资源、信息安全。
三、在线精品课程建设要求
(一)课程团队
1.课程负责人应为学校正式聘用教师,政治立场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与主讲教师师德好、教学能力强。主讲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课程团队积极投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改革,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除课程负责人和主讲教师外,应配备必要的助理讲师,保障线上线下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
3.课程团队能够按照规范的教学计划和要求,持续为学习者提供有效的教学服务,及时对课程内容进行更新和完善。
(二)课程教学设计
注重探索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教学组织新模式,构建教与学新型关系,积极开展课程内容重构,课程知识体系科学,资源配置合理,适合在线学习和混合式教学。中职学校思想政治、语文、历史课程和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以及其他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涉及国家主权、安全、民族、宗教等课程的参评教学内容应选自国家职业教育规划教材。
(三)课程内容
课程必须为学校或课程团队拥有知识产权的原创作品,内容导向正确,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反映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具有较强的科学性。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
课程资源包括但不限于课程介绍、课程负责人介绍、课程团队介绍、课程大纲、授课视频(以微课程为主要形式)、实训视频、动画、演示文稿、教学课件、课程公告、测验、作业、考试等开展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以及满足学校教学和学习者自主学习需求的参考资料。
(四)教学活动与教师指导
通过课程平台,教师为学习者提供测验、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教学组织活动,及时开展在线指导与测评。各项教学活动完整、有效,按计划实施,学习者在线学习响应度高,师生互动充分,能有效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资源共享、互动交流和自主式与协作式学习。
四、在线课程征集说明
(一)征集方式
为保证参评课程质量,推荐课程必须是本校在建或已经上线的反映学校水平的优秀课程,由学校统一遴选后推荐。《河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已经立项的在线开放课程可直接纳入学校课程申报名录。已入选和认定为国家和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不得进行重复申报。
(二)征集数量
征集活动原则上不限名额。
五、征集评选工作组织
为推进省级职业教育在线资源及在线精品课程建设及应用工作,省教育厅委托河北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河北省职教云平台共同承担第二届“河北省职业院校在线精品课程征集评选”工作的组织、认定、应用等系列工作和培训及技术服务事宜。
(一)在线精品课程评审
为保证征集评选工作有序进行,成立征集评选工作组委会,组委会设立评审委员会、秘书处、监督组(附件1)。评审专家依据《河北省职业院校在线精品课程征集评选评审标准》(试行)》(附件2),在河北省职教云平台进行线上匿名评审和专家现场会评审。
(二)课程及资料报送要求
1.报名及学校盖章后的《第二届河北省职业院校在线精品课程评选报名表》(附件3)、《第二届河北省职业院校在线精品课程评选报名汇总表》(附件4)上传工作统一在河北省职教云平台进行(网址:https://hebei.icve.com.cn)。报名及资料上传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征集评选工作相关公告、流程、评审规则等也同步在“河北省职教云平台”公布。
2.参评课程要求在专家评审前在“河北省职教云平台”(https://hebei.icve.com.cn)至少完成两个完整教学周期的应用。
3.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以课程为单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提交上传。提交上传的课程必须经学校确认推荐。各参评课程指定专人负责本课程的网上报名和资料上传工作,并及时与组委会秘书处取得联系。课程评审定于2020年12月中下旬进行,应用数据统计截止时间定为2020年12月1日。《第二届河北省职业院校在线精品课程征集评选课程信息表》由“河北省职教云平台”网上提交评审专家,匿名进行网络评审和现场会评。最终评选结果于2021年2月份正式公布。
4.参评课程应为原创作品,资料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纠纷,责任由参评者承担。经参评者同意,组委会统一组织对参评成果的公益性共享。
5.为了提升参评课程质量,保证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组委会将委托专业机构对平台操作和课程制作进行集中培训,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六、课程认定
经网络匿名评审和专家现场会评,依据最终排序认定100门省级职业院校在线精品课程并颁发证书。
七、其他事宜
各申报学校要对所申报的课程内容(文字和影像等)逐字、逐句、逐帧审核,课程资源不得存在任何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肖像权的问题,坚决杜绝不适宜网络传播的资源上传,对存在上述问题的教学资源实行“一票否决”。
八、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
刘建芬 电话:0311-86669610、18931993779
娄 雨 电话:0335-5926829
(二)QQ工作群
为方便工作交流和技术服务,请各单位项目教师加入QQ工作技术服务群,QQ群号:498168647。
附件:1.河北省职业院校在线精品课程征集评选工作组委
会名单
2.河北省职业院校在线精品课程征集评选评审标准
(试行)
3.第二届河北省职业院校在线精品课程评选报名表
4.第二届河北省职业院校在线精品课程评选报名汇总表
5.第二届河北省职业院校在线精品课程评选课程数
据信息表
河北省教育厅
2020年1月20日
附件1
河北省职业院校在线精品课程征集评选工作
组委会名单
一、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
刘志国 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 教授
副主任委员:
陈嘉兴 河北省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所所长 教授
徐 刚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职事业部主任
郭社军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教授
池云霞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总督学 教授
贺海宏 河北城乡建设学校校长 正高级工程师
委员:
窦新顺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长 教授
麻士琦 衡水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正高级工程师
张炳烛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教授
张建军 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副教授
李贤彬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教授
赵栓亮 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教授
刘永立 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副教授
二、秘书处
秘书长:
刘建芬 高等教育出版社河北省教学服务中心 副主任
成 员:
刘雅丽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 教授
娄 雨 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科科长 副教授
王春玉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副处长 副教授
三、监督组
组 长:
刘 晶 河北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副处长
组 员:随机抽选届时参与评选的受聘专家2人。
附件2
河北省职业院校在线精品课程征集评选评审标准(试行)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主要
观测点 |
评价标准 |
内涵说明 |
| 1.教学内容与资源 |
1.1 教学内容 |
目标定位 |
目标定位准确,清晰合理 |
结合专业特色或课程特点明确课程目标定位,既面向社会开放共享,又可以进行小班教学。通过课程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实现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转变、以课堂教学为主向课堂教学与课外教学相结合转变、以结果评价为主向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转变 |
| 体系化课程 |
形成完整知识体系
|
课程体系完整,覆盖本课程基本知识点(或技能点),能够满足线上独立教学及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的开展 |
| 颗粒化资源 |
知识点以颗粒化资源来呈现 |
颗粒化资源是课程建设的最小单元,每门课程包括但不限于课程介绍、课程负责人介绍、课程团队介绍、课程大纲、授课视频(以微课程为主要形式)、实训视频、动画、演示文稿、教学课件、课程公告、测验、作业、考试等开展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 |
| 1.2 在线资源 |
课程资源 |
用于组课的资源不少于60% |
在线资源包括课程资源和冗余资源两部分:
一、课程资源:要满足一门完整的程序化、标准化课程的搭建需求,每个知识点(或技能点)的基本资源必须有微课程视频、课件、在线自测三类资源。每个由知识点(或技能点)组成的教学单元必须有单元作业(单选、多选、判断、简答)和交流与讨论(不少于2题)。难度大致相同的课程结业考试题目不少于2套。题库题量每个知识点(或技能点)不少于客观题10题,题型为选择题和判断题。每门课程围绕重要知识点(或技能点)出简答题不少于30题,论述题(或实验题)不少于5题。
二、冗余资源:用于在标准化课程的基础上搭建个性化特色课程。资源开发内容紧密结合课程特点,建议开发实训视频、动画、图集、案例、名词术语、行业发展前沿等。
三、在资源上传时,应按照资源的内容和性质,科学全面地标注资源属性,方便资源的检索和智能重组。资源的形式规格应遵循行业通行的网络教育技术标准。 |
| 冗余资源 |
冗余资源要突出教师个性化特色课程的搭建 |
| 2. 教学设计与方法 |
2.1教学设计 |
教学理念 |
有先进的教学理念,突出学生主体地位 |
每门课程结构合理,微课程视频的研发能够覆盖该门课程全部知识点或技能点。每个知识点(或技能点)微课程视频要有完整的课程结构;要换位思考,以学生为主体进行教学设计。 |
| 教学设计 |
根据教学内容,结合在线课程特点,采用合理有效设计方式。 |
| 2.2教学方法 |
多种教学方法的使用 |
满足移动学习和混合式教学需求;能灵活运用多种适当的教学方法,增强在线课程有效性,吸引学生参与课程学习。 |
熟悉“河北省职教云平台”的各种教学功能、使用方法和应用效果,注重分析各类资源在不同场景的教学效果,通过“河北省职教云平台”及配套APP——云课堂的充分利用,开展独立在线学习、在线学习与课堂教学相结合的翻转课堂教学,丰富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线上学习及参与传统课堂学习的积极性 |
| 3. 教学活动与评价 |
3.1教学活动 |
多种教学模式 |
模式多样激发兴趣,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
重视学习任务与活动设计,积极开展线上辅导,反馈,讨论,答疑,作业布置、提交和批改,线上社区讨论等,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资源共享、问题交流和协作学习,提升在线课程资源在传统课堂的使用率,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
| 3.2教学评价 |
多元化学习评价体系 |
运用技术手段,对教学过程及结果进行测量,进而得出全面、准确的评价。 |
建立多元化学习评价体系,探索基于河北省职教云平台的学分互认制度的实施,采取线上学习的学分认证、学习过程认证等以及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考核评价模式,约束学生自主进行线上课程的学习积极参与翻转课堂教学。 |
| 4. 教学效果与影响 |
4.1教学效果 |
课程数据分析 |
有真实可靠的在线数据分析,及时反馈与提高 |
学校要注重对教学效果的跟踪评价并开展教学研究工作,服务于学校教学诊改工作的开展。基于“河北省职教云平台”平台大数据信息采集分析,全程记录和跟踪在线学习过程、内容、反馈,全面跟踪和掌握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学习行为,改进学校及教师的教学质量 |
| 4.2课程影响 |
高校学生 |
课程面向高校学生和社会学习者免费共享 |
课程在“河北省职教云平台”面向所有潜在的学习者开放共享,并支持有在线课程小班教学需求的学校在标准化课程的基础上开展SPOC教学。开放共享课程的在线学习学生数量、教学互动行为及小班SPOC教学学生数量、开课班级、教学效果将作为重要的评估指标 |
社会
学习者 |
| 5. 团队支持与服务 |
5.1团队支持 |
课程团队 |
结构合理、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信息技术水平 |
课程团队建议由系部主任、学科专家、一线教师、熟悉多媒体技术的教师共同组成。课程主持人应为学校正式聘任教师,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主讲教师应有讲师职称。课程上线后,要配备课程助教、技术顾问,保障线上线下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 |
| 5.2服务 |
课程服务 |
课程教学活动丰富、及时 |
课程团队认真负责,能够及时开展布置作业、反馈、答疑、讨论等教学活动,以学生为主体,积极设计课程资源的应用场景,学生满意度高 |
| 6. 信息安全及知识产权保障 |
6.1信息安全 |
有效监管、有害信息 |
及时有效监控,防范和阻止有害信息传播。 |
严格遵守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范,依法依规开展教学活动,实施对课程内容、讨论内容、学习过程内容的有效监管,防范和及时制止网络有害信息的传播。 |
| 6.2知识产权保障 |
版权、知识产权、权利和义务 |
版权和知识产权分明,权利和义务明确。 |
重视版权和知识产权问题,构建课程内容所使用的图片、音视频等素材应注明出处。
相关高校、课程建设团队均须签订平等互利、资源共建共享的知识产权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切实保障各方权益 |
| 7.课程建设质量和应用效果保证 |
7.1
建立课程建设和应用保障制度 |
课程开发和应用计划、课程建设主体 |
有明确的分布实施的课程开发和应用计划,课程建设主体明确 |
学校为课程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按照边建边用、以建促用的原则制订科学、规范的课程开发和应用计划,明确目标,责任到人
|
| 7.2课程建设经费充足 |
课程建设经费 |
课程建设经费要满足课程开发需求 |
课程建设经费要满足课程团队的教学设计需求,保证微课程、实训视频、动画、虚拟仿真资源的开发质量 |
| 7.3课程内容 |
导向、对最新成果的融入、科学性 |
导向正确,反映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 |
内容导向正确,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反映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具有较强的科学性。 |
| 7.3课程应用 |
应用效果和教学周期 |
课程应用效果好 |
课程团队能够按照规范的教学计划和要求,持续为学习者提供有效的教学服务,及时对课程内容进行更新和完善。参评课程在专家评审前在“河北省职教云平台”至少完成一个教学周期的应用,后台统计数据能够反映课程的应用状况 |
附件3
第二届河北省职业院校在线精品课程评选报名表
参评课程: 联系人电话:
| 课程负责人信息 |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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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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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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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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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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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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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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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大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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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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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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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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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材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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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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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果 |
(近五年来教学、科研及数字资源建设成果(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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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程团队信息 |
| 姓名 |
学校及系部 |
职称及职务 |
电话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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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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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程说明 |
您是否保证参评课程无任何版权异议或纠纷
□是 □否
课程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您是否同意“组委会”将参评课程在平台共享或出版
□是 □否
课程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课程特色 |
(课程运用信息技术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情况,500字)
|
| 课程建设、应用基础及规划 |
| 建设及应用基础 |
(分别陈述资源建设和应用基础,500字)
|
| 建设及应用规划 |
(分别陈述资源建设和应用规划,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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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荐意见 |
(加盖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第二届河北省职业院校在线精品课程评选报名汇总表
学校盖章
| 联系人姓名、电话及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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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
| 序号 |
申报单位 |
课程名称 |
所属专业 |
公共基础课(画“√”) |
立项课程(画“√”) |
课程负责人 |
建设状态(填写序号) |
| 所属专业大类 |
所属专业二级类 |
姓名 |
手机 |
邮箱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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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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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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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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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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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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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4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所属专业大类”及“所属专业二级类”请按《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中的专业大类及专业类填写;
2. “立项课程”指是否为《河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立项课程。
3.“建设状态”按“1.在建;2.已经上线运营;3.已经上线运营并计划进一步完善”选择对应序号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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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第二届河北省职业院校在线精品课程评选课程数据信息表
| 课程基本信息 |
课程名称 |
|
| 学校名称 |
|
| 课程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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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期课程开设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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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程运行平台名称 |
|
课程开设
情况 |
开始时间 |
截止时间 |
选课人数 |
课程链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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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 )、(2 )期课程资源与学习信息 |
授课视频 |
总数量(个) |
|
|
| 总时长(分钟) |
|
|
| 非视频资源 |
数量(个) |
|
|
| 课程公告 |
数量(次) |
|
|
| 测验和作业 |
总次数(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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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习题总数(道) |
|
|
| 参与人数(人) |
|
|
| 互动交流情况 |
发帖总数(帖) |
|
|
| 教师发帖数(帖) |
|
|
| 参与互动人数(人) |
|
|
| 考试 |
次数(次) |
|
|
| 试题总数(题) |
|
|
| 参与人数(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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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
使用情况 |
使用课程学校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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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课程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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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课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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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单期课程开设周数”指课程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运行周数;
2.“课程开设情况”课程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具体到日,格式如:2019-9-1(年-月-日);
3.“高校使用情况”仅提供课程平台系统里开设SPOC的数据信息,以社会学习者个人身份注册不计算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