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的指导意见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3-26 09:15:39
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的指导意见
(送审稿)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进一步规范职业教育教学管理,创新育人体制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职业院校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人才培养的总体要求,依据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对接区域产业需求、结合自身定位,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课程体系、教学实施等的总体设计,是实施人才培养和质量评价的主要依据。制订并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涉及到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各要素、各环节。当前,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框架基本形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职业院校具体落实国家教学标准的“施工图”,也符合国际上职业教育标准导向的改革趋势。
(一)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途径。通过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把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全过程,促进学生德技并修、全面发展,保障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将“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新时代职业教育治理创新的重要载体。通过指导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要求,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权限,国家层面负责制定发布国家教学标准,职业院校依据国家教学标准、对接区域产业需求、结合自身定位自主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依法依规行使办学自主权,进一步发挥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主观能动性,落实主体责任。
(三)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深化育人机制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通过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结固化职业院校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的最新经验成果,科学构建专业课程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规范教学组织与实施,有利于促进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满足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
二、主要内容
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般应包括专业名称及代码、入学要求、修业年限、职业面向、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学时安排、教学进程总体安排、实施保障、毕业要求等内容,并附教学进程安排表。学校可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等适当扩充人才培养方案要素。
三、制订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德技并修。应体现以学生为中心,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将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和工匠精神培育、关键能力培养等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处理好公共基础课程教学与专业课程教学、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加强实践性教学,促进学生德技并修、全面发展。
(二)坚持标准引领,促进特色发展。以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为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备规范)等,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有关课程设置、教育教学内容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对接相应职业标准,服务地方和行业发展需求,结合学校办学实际,鼓励高于标准、体现特色。
(三)坚持多方参与,促进产教融合。工作规划设计、方案研究起草、论证审定等各环节要注重充分发挥行业企业作用,广泛听取学校师生及有关方面意见建议,避免闭门造车、照搬照用;方案整体设计应体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新要求,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落实到人才培养过程中,课程教学内容及时反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
(四)坚持科学规范,促进开放共享。方案制订流程规范,内容科学合理,适当兼顾前瞻性,文字表述严谨,体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作为学校教学基本文件的严肃性,具有可操作性;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经验,注重提炼打造职业教育教学领域的中国方案,体现中国特色、国际先进水平,在国际交流合作中促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共建共享。
四、制订流程
(一)统筹规划。学校应根据工作基础和办学实际,统筹规划、部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已制订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根据本意见要求做好优化完善。到2020年,实现规范化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全覆盖。
(二)健全机构。学校要建立健全校级教学指导机构,统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和审定工作;建立健全各专业建设委员会,具体开展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研制工作。校级教学指导机构和各专业建设委员会应吸收行业企业专家、教科研人员、一线教师和学生(毕业生)代表参加。
(三)调研分析。广泛深入开展相关产业发展趋势分析和区域行业企业调研,开展面向毕业生的跟踪调研和面向在校生的学情调研,形成专业人才培养调研报告,对专业面向的职业岗位(群)进行典型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
(四)研究起草。参照《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体例及有关要求》(详见附件),结合调研和分析结果,研究起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准确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合理构建课程体系、安排教学进程,明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资源、教学条件保障等要求。
(五)论证审议。学校教学指导机构组织有行业企业、教研机构、本校及有关院校师生代表等参加的论证会,论证审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六)公布实施。论证通过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校按程序发布,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通过学校网站等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行业企业、教师、学生、家长及全社会监督。
(七)动态更新。建立健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情况跟踪、评价、反馈与持续改进机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技术技能发展趋势、教育教学改革实际等,及时调整完善,不断提高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五、组织实施
教育部负责组织制订中高职专业目录、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教学仪器设备配备规范)等国家教学标准,并定期组织修订,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提供基本依据。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推动实施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和指导职业院校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工作结合起来,把标准落地实施作为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要调研摸清本区域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和实施的基本情况,加强统筹指导,健全制度和机制,结合区域实际进一步提出指导意见或具体要求。要把解读国家教学标准、指导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纳入有关师资培训内容。要充分发挥地方职业教育教研机构的研究咨询作用,指导和参与本地区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组织开展有关交流研讨活动。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备案工作,建立抽查制度,定期检查评价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公开和实施情况,并公布检查结果。
请各地于2018年底前将本省有关政策举措和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情况报我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09年印发的《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职成[2009]2号)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其他举办有中等或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校,参照本指导意见执行。
附件: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体例及相关要求
教育部
2017年 月 日
附件
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体例及相关要求
一、专业名称及代码
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根据教育部颁布的现行中、高职专业目录规范表述。
二、入学要求
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入学要求一般为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高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入学要求一般为高中阶段教育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三、修业年限
中、高职学历教育修业年限均以3年为主。
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应积极推行学分制,完善学分认定、积累与转换办法。允许学生采用半工半读、工学交替等方式分阶段完成学业。
四、职业面向
包括本专业所属专业大类(专业类)及代码,本专业所对应的行业、主要职业类别(或在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举例。根据有关专业教学标准,并结合实际确定。其中,所属专业大类及所属专业类应依据现行专业目录;对应行业参照现行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主要职业类别参照现行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主要岗位类别(或技术领域)根据行业企业调研确定;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根据实际情况举例。具体可以表格形式呈现,例如:
所属专业大类 |
所属专 业类 |
对应 行业 |
主要职业类别 |
主要岗位类别(或技术领域) |
职业资格证书或技 能等级证书举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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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和国家对人才培养的有关总体要求。学校根据中、高职不同的办学层次和各自办学定位、专业特点,对照专业教学标准,结合企业调研、职业能力分析结果等,具体研究提出并在表述中体现出不同的程度要求。
(一)培养目标。
可参照以下表述并结合实际具体确定:
培养思想政治坚定、德技并修、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匠精神、掌握.….等专业技术技能,具备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职业能力等支撑终身发展、适应时代要求的关键能力,具有较强的就业创业能力,面向......领域,能够从事......等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二)培养规格。
培养规格是培养目标的具体化,一般由素质、知识、能力三个方面的要求组成。注重在培养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过程中,强化学生关键能力培养。
1.素质。
对本专业学生应具备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规范、职业素养、身心素质、人文素养等提出要求。可参照以下表述并结合专业实际确定:
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爱国情感、国家认同感、中华民族自豪感,遵守法律,遵规守纪,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参与意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遵守、履行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尊重劳动、热爱劳动;紫德向善、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具有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具有集体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质量意识、绿色环保意识、安全意识、职业生涯规划意识等;具有从事相关职业应具备的其他职业素养要求。
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人文素养。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心理、健全的人格;具有一定的审美和人文素养。
2.知识。
分条目对本专业学生应了解、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提出要求。
3.能力。
分条目对本专业学生应具备的专业技术技能和关键能力提出要求。其中,关键能力主要包括:独立思考、逻辑推理、信息加工能力,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终身学习的意识和能力,自我管理能力,与他人合作的能力,创新思维和创新创造能力,动手实践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六、课程设置
主要包括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
(一)公共基础课程。
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文件明确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应明确将德育、语文、历史等国家课程和数学、外语(英语等)、计算机应用基础、体育与健康、公共艺术等列为公共基础必修课程,并将物理、化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职业素养等课程列为必修课或选修课。有关课程教学应达到课程标准要求。
高等职业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明确将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育、军事课、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等课程列入公共基础必修课程,并将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课程、党史国史、大学语文、国家安全教育、高等数学、公共外语、创新创业教育、健康教育、美育课程、职业素养等列为必修课或选修课。
(二)专业课程。
专业课程一般分为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拓展课程,以及有关实践性教学环节。
专业课程设置要与培养目标相适应,课程内容要紧密联系生产劳动实际和社会实践,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精神的培养。依据专业教学标准,对照相应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确定6-8门专业核心课程,并明确教学内容及要求。专业课程设置要注重体现理实一体化教学。
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包括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应依据有关专业顶岗实习标准,严格执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组织好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
学校应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开设关于安全教育、节能减排、绿色环保、金融知识、社会责任、人口资源、海洋科学、管理等人文素养、科学素养方面的选修课程、拓展课程或专题讲座(活动),并将有关知识融入到专业教学内容中。
学校还应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及其他社会实践活动。
有关课程设置、主要内容及要求等可以表格形式呈现。例如:
七、学时安排
学时安排应根据学生的认知特点和成长规律,注重各类课程学时的科学合理分配;可根据专业特点与相关行业生产特点灵活设置大小学期。
三年制中职每学年教学活动安排不少于40周(含复习考试),周学时一般为28,顶岗实习一般按每周30小时(1小时折1学时)安排,三年总学时数约为3000-3300。三年制高职总学时数一般以2500-2800为宜。教学活动安排可以表格形式呈现。样表举例如下:
学期周数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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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
复习考试 |
机动 |
假期 |
全年周数 |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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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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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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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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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与学时的换算。一般16-18学时计为1个学分,三年制中职总学分一般为170学分左右,三年制高职总学分一般为140学分左右。军训、入学教育、社会实践、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毕业教育)等,以1周为1学分。
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1/3,高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学时应不少于总学时的1/4。应保证学生修完公共基础必修课程的内容和总学时数。中、高职选修课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均应不少于10%。实践性教学不少于总学时的50%。
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有文件规定需更长实习时间的专业除外),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组织实施。
八、教学进程总体安排
教学进程总体安排是对本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教育教学实施进程的总体安排,是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具体体现,学校应尊重学生的学习规律,科学构建课程体系,优化课程安排次序,明确学期周数分配,科学编制教学进程安排表。样表举例如下:
教学进程安排表
课
程
类
别 |
序
号 |
课程名称 |
总
学
时 |
学
分 |
按学年、学期教学进程安排
(周学时/教学周数) |
第一学年 |
第二学年 |
第三学年 |
l |
2 |
3 |
4 |
5 |
6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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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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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
必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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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
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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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
小计(占总学时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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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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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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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
选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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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
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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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占总学时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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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实施保障
主要包括师资队伍、教学设施、教学资源、教学方法、教学评价、质量管理等方面,应满足培养目标、人才规格的要求,应该满足教学安排的需要,应该满足学生的多样学习需求,应该积极吸收行业企业参与。
(一)师资队伍。
对专兼职教师提出有关要求。应根据国家关于中、高职院校生师比的要求,结合专业课程设置和学时安排,合理确定公共基础课程教师和本专业专任教师数量、结构;高职专业带头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中职专业带头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合理确定“双师型”教师比例,一般不低于60%;兼职教师应主要来自于行业企业。
(二)教学设施。
对教室,校内、校外实训基地,实习基地等提出有关要求。教学设施应满足本专业人才培养实施需要,其中有关实训条件应达到有关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备规范)要求。
信息化条件保障应能满足专业建设、教学管理、信息化教学、使用数字化教学资源、学生自主学习等的需要。
(三)教学资源。
对教材选用、图书文献配备、数字资源配备等提出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区、市)关于教材选用的有关文件规定,完善教材选用制度,经过规范程序选用教材,优先选用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省级规划教材,根据需要编写校本特色教材,禁止不合格的教材进入课堂。图书、文献配备应能满足学生全面培养、教科研工作、专业建设等的需要,方便师生查询、借阅,结合专业实际列举有关图书类别。数字资源配备主要包括与本专业有关的音视频素材、教学课件、案例库、虚拟仿真软件、数字教材等,要求种类丰富、形式多样、使用便捷、满足教学。
(四)教学方法。
对实施教学应采取的方法提出指导建议,指导教师依据专业培养目标、课程教学要求、学生学习基础、教学资源等,采用适当的教学方法,以达成预期教学目标。坚持学中做、做中学,倡导因材施教、因需施教,鼓励创新教学方法和策略,采用理实一体化教学、案例教学、项目教学等方法。鼓励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改进教学方式。
(五)教学评价。
对教师教学、学生学习评价的方式方法提出建议。要加强对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改革教学评价的标准和方法。对学生的学业考核评价内容应兼顾认知、技能、情感等方面,评价应体现评价标准、评价主体、评价方式、评价过程的多元化,如采用观察、口试、笔试、顶岗操作、职业技能比赛、职业资格鉴定等评价、评定方式。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价。
(六)质量管理。
建立健全覆盖校院(系)两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保障体系。以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运用系统方法,依靠必要的组织结构,统筹考虑影响教学质量的各主要因素,结合教学诊断与改进、质量年报等职业院校自主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工作,统筹管理学校各部门、各环节的教学质量管理活动,形成任务、职责、权限明确,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质量管理有机整体。
十、毕业要求
毕业要求是学生通过规定年限的学习,修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达到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要求。鼓励应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记录、分析学生成长记录档案、职业素养达标等方面的内容,纳入综合素质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作为是否准予毕业的重要依据。
实行弹性学制的专业、中高职衔接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附件体例及有关要求制订相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